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种关系。
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
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雇佣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机构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他并不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单位。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劳务派遣机构,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劳务派遣机构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被派遣劳动者要为派遣单位的“客户”即接受单位工作,成为接受单位劳动组织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遵守接受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派遣机构: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受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动者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机构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
劳务派遣关系与普通劳动关系相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涉及的单位包括两个,即雇主和雇主。其中,用人单位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说是工人实际使用的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与劳动者是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其关系的调整适用《劳动法》。采用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机构要求派遣合格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新用工模式。
在选择好合适的劳务公司之后,就是需要与外包公司签署合同,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也是有几点需要注意的:
1、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2、劳务外包法律关系受《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准。
3、承包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劳务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否则可能导致劳务外包合同无效,并被机关认定企业与工人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如企业明知承包单位不具备承包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需对工人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